据海报新闻记者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对江苏高济再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济再康”)因超出授权地址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经核查,高济再康药业超出授权地址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部门根据《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公开资料显示,高济再康药业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从资本结构看,公司由全资子公司高济再康(江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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