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报新闻记者报道,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近日对天猫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天猫科技上海分公司”)因违法经营在线交通服务车辆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此次处罚决定表明,天猫科技上海分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违法事实是,作为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网络交通平台公司,该公司并不常备线上服务车辆和线下服务车辆(对象车辆为符合条件的车辆)。根据《网络预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公开资料显示,天猫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孙良山先生,注册资本为1111.11万元。今年以来,该公司因“提供服务的车辆不具备‘网上出租车’等理由,受到当地交通运输局的处罚。”预约出租车运输证件”、“提供服务的司机与平台指定的司机不一致”、“提供服务的司机没有《网上预约出租车司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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