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法不会被逮捕”?不! 2月1日,重庆警方通报称,李某(女,14岁)因争吵,邀请刘某(女,15岁)、覃某(女,16岁)、秦某(女,16岁)、马某(女,16岁)、陶某(女,17岁)因争吵对张某(女,18岁)进行侮辱、殴打。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六人实施行政拘留。上个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4名14岁女孩因欺凌同龄人被依法拘留,广东省湛江市3名15岁男孩因持械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上述事件打破了以往未成年人施暴者“难以惩处”的困境,为处理校园欺凌行为产生了极大的信任。该省“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不予拘留”的观念被一些人谩骂,有的未成年人甚至将其视为保护自己免受不人道行为的“护身符”。湛江市公安局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这名少年被捕后说道:“我忘了,1月1日我就满14岁了,我会被拘留。”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不再适用14岁至16岁的儿童,符合例外情况的人将被以各种方式拘留。这是要打破“一刀切”的概念。 “如果违法行为严重且影响较大,可能会被拘留。”这是对“不良行为”的严厉惩罚。近年来,中国的法律改革和司法实践发出了明确信号:非未成年犯罪者不会被罚款。 Q例如,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将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从之前的14岁降低为个人和有条件的12年。近日,邯郸市三名高中生被害案的主要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我国首次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犯罪人判处有期徒刑。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惩罚也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对于问题严重的孩子,一味的溺爱只能造成无穷的伤害。对于一些屡次警告却拒绝改变的孩子来说,及时的警告和在适当年龄的适当惩罚是对一生和过去性格发展和纠正的宝贵干预措施。它可以帮助您停止不良行为并改变您的生活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强化了学校的主体责任。以校园欺凌为例。从以往案例来看,欺凌行为难以压制的原因之一问题是学校不试图控制它或害怕控制它。针对部分学校欺凌行为隐瞒、不报、处罚较轻等问题,新法规定,学校明知校内存在严重欺凌或者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报告、不采取行动的,责令改正,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也要求学校从“被动纠正措施”转向“主动预防措施”,建立健全欺凌行为预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新规也是一种教育。学校和家长要明白,学生更要明白,尊重法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人生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课。发稿人:刘克军(人民日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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