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相关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近日修订公布,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该措施旨在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恶意投诉,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检查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滥用投诉举报制度的现象有所增多。少数人以“打假”为名,从事违法活动。一些企业利用拉拢、分包、伪造等违法手段,向经营者索取商业利益或索取赔偿,破坏营商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使企业难以为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资源有限。为控制恶意投诉,防止滥用制度,《办法》增加了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投诉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我们不接受提供虚假材料、谎报他人姓名或拒绝配合身份验证的申请。据了解,按照原规定,对平台经营者的投诉必须由平台经营者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近年来,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部分网店身份造假,平台对身份验证及纠纷处理支持不足解决方案中,平台和网店所在地存在管辖权争议,且“实际经营地”也难以确定,导致纠纷追踪和责任追究困难。对此,《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将“实际经营地”改为“公开地址”,有利于统一标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管部门确定管辖权提供更清晰的指导。如果地址未公开或地址为虚假地址,则市场监督部门将在平台上安装平台并承担法律义务。来源:新华社(记者赵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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